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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化疗方案选择

2014-04-14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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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管癌的治疗方法主要为外科手术切除治疗,辅以放射治疗、化疗、内镜治疗。食管癌的细胞增生周期约7天,较正常食管上皮细胞周期稍长,理论计算其倍增时间约10天,故其增生细胞较少而非增生细胞较多。食管癌的危害性极大,死亡率极高,所以应以早发现、早治疗为主。目前食道癌的治疗还是以手术与放疗、化疗相结合的综合治疗。Ⅰ期患者手术切除;Ⅱ、Ⅲ期可先手术切除,术后配合放化疗,也可先做放疗后化疗或同时放化疗,再争取手术;Ⅳ期患者以化疗和放疗为主。

  对食管癌Ⅱ期以上有高危复发因素的患者,辅助化学治疗的时机宜在术后3-4周左右。化疗方案多采用顺铂(DDP)+5-氟尿嘧啶(5-FU)、DDP+亚叶酸钙(CF)+5-FU、DDP+紫杉醇(PTX)或多西他赛(TXT),一般治疗4~6个周期。对于T3N0期和高危的T2N0期患者(低分化肿瘤、年轻人、有淋巴血管或神经血管侵犯者),若未接受术前放化疗,则推荐接受以5-FU为基础的辅助化疗。对于术前曾接受化疗或放化疗的患者,合理的治疗模式应是根据术后癌病灶残留程度判断术前化疗或放化疗的有效性,再决定是否应更改方案进行辅助治疗。对于T1-4N1期即Ⅱb~Ⅲb期患者,应在术后3~4周开始同步放化疗。多数研究结果表明,对于局部晚期食管癌患者,术后放化疗的疗效优于单纯手术或化疗,且多采用DDP+5-FU方案联合放疗,一般同步放化疗后再化疗4个周期。

  在治疗周期方面,对初治患者一般化疗4~6个周期,必要时行8周后强化治疗;术前化疗4个周期;术后4周开始化疗4~6个周期,术后病理证实术前化疗方案有效者,仍用原化疗方案,无效者改换方案。在低分化患者中,癌侵及食管壁肌层及食管壁全层或有食管外癌转移者,行术后化疗4~6个周期,8周后再化疗4个周期;放疗前化疗2~4个周期,放疗后酌情再化疗4个周期。

  食管癌患者早期症状隐匿,诊断时70%~80%的患者已为晚期,失去了手术和放疗的机会,且接受手术或放疗后出现复发转移的患者尚不能得以治愈。在我国及亚太地区,食管癌仍以食道中段鳞癌为主,占90%以上。现有的多数联合化疗方案都是由单药治疗食管癌有效的药物所组成,一般对食管鳞癌有较好的疗效。单药治疗食管癌有效的药物有:博来霉素 (BLM)、平阳霉素(PYM)、培洛霉素 (PLM)、丝裂霉素C(MMC)、DDP、奈达铂(NDP)、枸杞多糖(LBP)、米托胍腙(MGAG)、5-FU、甲氨蝶呤(MTX)、PTX、TXT、长春瑞滨(NVB)、长春地辛(VDS)、伊立替康(CPT-11)等,有效率(RR)多在20%~30%之间。多数药物对鳞癌的疗效优于腺癌,但缓解期较短。含铂的DDP+5-FU及DDP联合CF或5-FU方案被认为是一线治疗食管癌的基本方案,对食管鳞癌有较好的疗效。

  尽管以铂类为基础联合紫杉烷类、NVB、吉西他滨(GEM)、CPT-11等形成的新型联合方案显示了较高的RR和较长的缓解期,但除食管动脉灌注化疗外,全身化疗并没有显著提高患者长期生存率,故仍主张化疗与放疗、手术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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