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规范化化学治疗方法
2014-10-10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肺癌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作为一种全身治疗的方法,其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视。肺癌是全身性疾病,即使是Ⅰ期肺癌仍有存在微转移灶的可能性,手术时的挤压出血,有促使癌细胞在局部种植或循血管、淋巴管扩散的机会,创伤亦会使机体的免疫力暂时下降,这些均是肺癌转移形成的因素,也增加了全身治疗,尤其化疗的必要性。
一、80%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病人在就诊时已属晚期,失去了手术治疗机会,而化疗便成为主要的治疗手段。肺癌患者须根据全身状况和临床症状选择不同的化疗方法,如有严重气急或大咯血等症状的,可采用介入化疗,即选择支气管动脉或肺动脉插管治疗;如有大量胸腔积液者的,则应采取胸腔引流后的胸腔内局部化疗,一但症状改善或确诊时病变已有广泛或骨、脑、肺等远处转移者,则应首选全身静脉化疗。即使只有比较局限的肿瘤也必须加用全身化疗,因为肺癌的远处转移是比较普遍的,而全身化疗则是一种防止肿瘤转移的有效手段。
二、治疗必须规范化,术后清扫不可少。
肺癌术后的辅助化疗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肺癌术后辅助化疗可以提高远期治愈率,并可显著延长治疗失败病例的生存时间。术后辅助化疗的目的在于控制杀死手术局部残留的癌细胞和存在于全身的潜在的微转移灶,降低了肿瘤复发和转移的发生率,而且从理论上讲术后辅助化疗也是有效的,因为,此时是机体肿瘤负荷最小的时期,可以延长无瘤期和病人的生存期,越来越多的临床证据亦支持术后辅助化疗作为NSCLC的完全切除术的常规治疗。而且只要病人体质恢复,术后辅助化疗应尽早进行。
不少肺癌患者经化疗后肿块明显缩小,甚至消失,但不久却又复发或转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治疗不够规范。肺癌有鳞型、腺型和小细胞未分化型等不 的细胞学类型。临床分期亦不同,用药方案、化疗方法和疗程也各不相同,所以必须给予规范化的治疗。 一般来说,小细胞未分化型肺癌由于恶性程度高、远处转移早,要尽可能采用全表脉化疗,疗程需长一些。鳞、腺癌多考虑局部化疗,疗程可稍短一些。肺癌术后病人由于体内可能存在着尚未发现的微小转移灶,为慎重起见,应该进行“清扫性”全身化疗,以杀伤体内的残余癌细胞,至于术手分期在Ⅱ期以上者,术后必须进行化疗,时间在术后3-4周为宜,方法和疗程须按不同的细胞类型和分期而定。
三、肺癌的新辅助化疗
新辅助化疗就是将全身治疗提前至局部治疗之前进行。优点是:
(1)通过完整的血管辅入化疗药物,早期杀死全身的微转移灶。
(2)减少局部的肿瘤负荷,降低肿瘤分期,增加手术切除的可能性,提高手术的完全切除率。
(3)通过体内评价化疗的有效性,指导术后的正确化疗;
(4)防止术中的肿瘤播散,避免术后肿瘤复发和转移,延长生存期;
(5)增加患者的顺应性和耐受性。
化疗时应尽可能根据病人的耐受情况给予较高剂量。对肺癌的化疗来说,一定程度的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是难以避免的,疗程数也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和疗效适当加大,尽可能争取达到完全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