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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根治性放射治疗的指征

2015-11-06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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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肝癌放疗(放射治疗)是通过高能放射线照射来杀灭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法,临床上,一般将肝癌放疗与手术治疗、中医药治疗及化疗等多种治疗手段联合使用,以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肝癌根治性放射治疗指征:

  1、 全身情况较好,Karnofsky体力活动级数在70%以上。

  2、肝功能在正常范围,无严重肝硬化证据。

  3、肝内癌灶单个,直径在9cm以下。

  4、 门静脉系统,在B超、CT或MRI上,未见癌栓。

  5、 无远处转移,可采用根治性放疗或经放疗使肿瘤缩小后行手术切除。

  6、无黄疸、腹水、或黄疸、腹水经治疗而能长期控制者,亦可考虑。局灶引起的阻塞性黄疸亦可考虑。

  7、无出血倾向,无肝性脑病,无上消化道出血,亦无其他严重并发症。

  肝癌放疗的禁忌证

  1、肝癌伴严重肝硬化或肝功能异常者。

  2、弥漫性肝癌或巨大肿块型肝癌。

  3、炎症型肝癌,病情危险,不宜放疗。

  4、腹水是肝癌放疗的相对禁忌证,如对症利尿有效,可行放射治疗。

  5、肝功能Child-Pugh评价为B或C级者。

  肝癌放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的AFP、肝功能的变化。AFP 下降、肿瘤缩小或全身情况有改者,疗效较好,反之则疗效较差。而在治疗期间患者全身情况恶化,肿瘤增大、AFP 上升者,应适时中止放疗。

  在整个放疗过程中患者要多休息,少活动,多餐少食、食高蛋白低盐、低脂肪食物。保持精神状态良好,以便能按计划顺利完成放射治疗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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