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放疗的适应症有哪些?
2017-01-12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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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肝癌患者也常常需要给与放射治疗,但放疗导致的肝损伤以及全肝对放射线的耐受量较低,因此放射治疗对肝癌的应用受到制约。那么肝癌放疗的适应症有哪些?
1.主要适用于:
①一般情况好,如KPS≥70分,肝功能Child-Pugh A级,单个病灶;
②手术后有残留病灶者;
③需要肝脏局部肿瘤处理,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并发症,如肝门的梗阻,门静脉和肝静脉的瘤栓;
④远处转移灶的姑息治疗,如淋巴结转移、肾上腺转移以及骨转移时,可以减轻患者的症状,改善生活质量。
2.作为肝癌的综合治疗的重要手段,放疗的适应证:
①局限于肝内HCC:放疗联合肝动脉介入治疗,可以显著提高有效率和生存率;
②HCC伴癌栓:放疗可针对外科或介入治疗后出现的癌栓以及原发灶的癌栓(包括下腔静脉癌栓),可以延长患者生存期C级;
③HCC伴淋巴结转移:放疗可显著改善淋巴结转移的HCC患者的生存期;
④HCC肾上腺转移:放疗可缓解肾上腺转移灶出现的症状,但尚无证据说明放疗可以延长生存期;
⑤HCC骨转移:放射治疗的目标为缓解症状从而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但无证据说明能够延长患者生存期;
⑥ICC:放疗可延长切除术后切缘阳性和不能切除的ICC患者的生存期。上述对肝癌的放疗,大多是属于姑息性手段,疗效较差,即使能延长生存期,也比较短,尚不能取代肝癌的传统治疗;但是针对上述临床情况的其它疗法,也未能显示有更好的疗效和更强的循证医学证据,因此,目前放疗仍然是可供选择的重要治疗方法之一,特别是针对肝外的转移病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