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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疗效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

2010-02-27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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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大小的变化是各种抗癌药客观疗效的重要指标。1979年WHO按此原则制定出药物疗效的评定标准后,一直被世界各国所采用。但经过20余年的实践,发现此标准存在以下问题:



① 估价肿瘤大小采用两径的乘积,容易导致疗效评价失真;



② 肿瘤病灶有可测量(measurable)、可评价(evaluable)和不可测量但可评价的差别,WHO标准对

此没有给出统一的要求;

③ 在初始评价时,可测量的病灶没有规定最小尺寸;


④ 同一器官或多个器官中有多个病灶时,应测量的病灶数目也没有具体要求;

⑤ 测量病灶变化什么方法较为可靠,没有给出具体的建议;



⑥ 沿器官长轴生长为主的食管、胃肠道肿瘤,很难用WHO标准评价疗效,尤其是在新辅助化疗应用

于这些肿瘤时;

⑦ 某些肿瘤标志物的变化能反映肿瘤病期及疗效,但WHO标准对此没有提及;



⑧ 近年发展起来的一些肿瘤治疗手段,例如超声聚焦热疗和介入栓塞化疗的疗效评价,WHO标准常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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