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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性肝癌切除术的适应症

2016-12-09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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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肝癌我们一直强调病因预防,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患者就诊是已经不能给与根治性手术切除了。只能考虑姑息性手术切除,是指切除部分或大部分肿瘤组织,目前对术前判断不能切除的肝癌,多不主张行此手术,因有创伤较大,残留肿瘤生长更加活跃,以及导致肿瘤种植、转移之虞。姑息性肝切除的局部病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3-5个多发性肿瘤,超越半肝范围者,行多处局限性切除;

  2、肿瘤局限于相邻的2-3个肝段或半肝内,无瘤肝组织明显代偿性增大,达到标准肝体积的50%以上;

  3、肝中央区(中叶或Ⅳ、Ⅴ、Ⅷ段)肝癌,无瘤肝组织明显代偿性增大,达到标准肝体积的50%以上;

  4、肝门部有淋巴结转移者,切除肿瘤的同时行淋巴结清扫或术后治疗;

  5、周围脏器受侵犯者一并切除。

  规范化治疗并不意味着这并不意味着要多用药或用猛药,因为过度药物治疗往往会加重肝脏负担,应进行多学科交流,为肝癌患者制定最佳的个体化治疗方案,避免不恰当或过度治疗。

  在姑息性术后应加强抗肿瘤治疗,包括残留肿瘤的超色介入如无水酒精注射、放射介入治疗、腹腔内化疗药物灌注等,以尽可能延缓残余肿瘤的侵袭性生长扩散。 同时患者还需定期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肿瘤标记物(以AFP为代表),以及腹部影像学检查,同时还须行胸部X线和全身骨扫描,有条件者可行全身PET-CT检查以发现肝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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