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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姑息性肝切除术的应用

2017-01-13 抗癌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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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息性肝癌手术是指切除部分或大部分肿瘤组织,目前对术前判断不能切除的肝癌,多不主张行此手术。每种情况均有其对应手术治疗适应证:

  1、3-5个多发性肿瘤,超越半肝范围者,行多处局限性切除;

  2、肿瘤局限于相邻的2-3个肝段或半肝内,无瘤肝组织明显代偿性增大,达到标准肝体积的50%以上;

  3、肝中央区(中叶或Ⅳ、Ⅴ、Ⅷ段)肝癌,无瘤肝组织明显代偿性增大,达到标准肝体积的50%以上;

  4、肝门部有淋巴结转移者,切除肿瘤的同时行淋巴结清扫或术后治疗;

  5、周围脏器受侵犯者一并切除。

  当患者为肝癌晚期时,在无法行肝移植或不考虑肝移植时,可以考虑是否可行姑息性的肝癌切除以延长患者的生命及改善生活质量。

  特别是在门静脉癌栓时,影响患者生命的首先是门静脉高压,以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肝功能衰竭,如果此时肿瘤局限在半肝及肝硬化不严重时,可考虑半肝切除并行最主要的门静脉取栓。

  术后应加强抗肿瘤治疗,包括残留肿瘤的超色介入如无水酒精注射、放射介入治疗、腹腔内化疗药物灌注等,以尽可能延缓残余肿瘤的侵袭性生长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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