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血栓栓塞住院90天后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口服抗凝剂类型
2022-03-16 抗癌健康网
专注健康 关爱生命静脉血栓栓塞住院90天后延长抗凝治疗的患者口服抗凝剂类型与不良临床结局的关系
重要性
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管理指南建议至少使用口服抗凝剂治疗90天。关于90天以上继续治疗的最佳药物的证据有限。
目的
比较在最初 90 天的抗凝治疗后开具阿哌沙班、利伐沙班或华法林处方对复发性 VTE、大出血和死亡的住院结局的影响。
设计、设置和参与者
这项探索性回顾性队列研究使用了按服务付费医疗保险(2009-2017 年)和 2 个商业健康保险(2004-2018 年)数据库的数据,包括 64642 名成人,他们在因 VTE 出院后开始口服抗凝治疗并继续治疗超过 90天。
揭露
阿哌沙班、利伐沙班或华法林在 VTE 初始治疗 90 天后开具。
主要成果和措施
主要结果包括因复发性VTE住院和因大出血住院。使用倾向评分权重调整分析。患者从最初90天治疗结束时开始随访,直到治疗停止、结果、死亡、出院或可用数据结束。加权Cox比例风险模型用于估计风险比(HRs)和95%CI。
结果
该研究包括 9167 名服用阿哌沙班的患者(平均 [SD] 年龄,71 [14] 岁;5491 [59.9%] 名女性),12468 名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平均 [SD] 年龄,69 [14] 岁;7067 [56.7%] ] 女性)和 43007 名患者服用华法林(平均 [SD] 年龄,70 [15] 岁;25404 [59.1%] 名女性)。复发性 VTE 的中位 (IQR) 随访时间为 109 (59-228) 天,大出血结果为 108 (58-226) 天。经过倾向评分加权后,阿哌沙班的复发性 VTE 住院发生率显着低于华法林(9.8 vs 13.5/1000 人年;HR,0.69 [95% CI,0.49-0.99]),但发生率分别与阿哌沙班和利伐沙班(9.8 对 11.6/1000 人年;HR,0.80 [95% CI,0.53-1.19])或利伐沙班和华法林(HR,0.87 [95% CI,0.65-1.16])之间没有显着差异。大出血住院率阿哌沙班为44.4/1000人年,利伐沙班为50.0/1000人年,华法林为47.1/1000人年,阿哌沙班与华法林的HRs为0.92(95%可信区间,0.78-1.09),阿哌沙班与利伐沙班的HRs为0.86(95%可信区间,0.71-1.04),利伐沙班与华法林的HRs为1.07(95%可信区间,0.93-1.24)。
结论和相关性
在这项对VTE住院后接受延长持续时间口服抗凝治疗的患者进行的探索性分析中,超过90天的阿哌沙班处方与超过90天的华法林相比,与复发性VTE住院率略低显著相关,但大出血住院率无显著差异。阿哌沙班与利伐沙班或利伐沙班与华法林的比较无显著差异。